考核项目 | 序号 | 内容分解 | 分值 | 考评要求 | 考核办法 | 得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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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工作完成情况 | 1 | 制定责任目标 | 3分 | 1、制定年度责任目标,及时上报1.5分;2、内容全面,包含国家、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1.5分(上报不及时或遗漏下达目标任务的不得分)。 | 查阅资料 | ||
2 | 制定责任目标实施方案 | 7分 | 1、制定责任目标实施方案3分;2、有责任目标进度安排0.5分;3、有责任领导和责任人0.5分;4、有采取的措施0.5分;5、有专项资金的使用说明0.5分;6、有责任目标评分标准和考核办法2分。 | 查阅资料 | |||
3 | 责任目标自查报告 | 5分 | 1、及时上报自查报告3分;2、有责任目标进度1分,有完成责任目标采取的措施1分(没有自查报告的不得分,缺项扣除相对应分值)。 | 查阅资料 | |||
业务工作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 1 | 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 | 20分 | 1、落实农机合作社扶持政策5分(县市区没有扶持政策文件不得分);2、新建农机合作社数量5分(按照注册新建农机合作社数量,每新建一个得1分,最高5分);3、规范创建市级及以上示范农机合作社数量5分;4、完成土地流转目标任务5分。 | 查阅资料 实地查看 |
查看新建或新创市级示范合作社(县市5家、区1家) | |
2 | 农机维修建设 | 10分 | 1、新办或换发农机维修网点证照数量3分;2、开展维修网点规范、培训、治理等工作3分;3、参加农机打假工作3分;4、上报农机打假报表1分。 | 查阅资料 实地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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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 20分 | 1.资金管理、投诉处理、信息公开等方面管理制度健全、有效、公开1分;2.简化操作流程,实现“先购后补”和“去经销商”3分;3.按规定做好省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维护工作的得1分;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到位1分;县级上年度享受补贴的购机者信息表完整公开得1分,受益对象公示信息和资金录入情况及时公开得1分;4.突出补贴重点,减少补贴品目或选择薄弱环节机具品目在县域内满足所有农民申购需求2分;5.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组织查处举报投诉及时、有力、有效,按规定公开处理结果和典型案例1分;6.按规定使用全国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辅补贴数据信息录入准确、安全保存1分;7.上年度延伸绩效管理和当年农机购置补贴专项督导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资金使用1分;8.各县(市)区年度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执行基本完成和对付基本完成3分;9.提出并完成本机农机购置补贴年度绩效目标1分;10.认真贯彻落实农财两部,结合本地实际按照规定开展政策创设和优化服务,取得明显成效1分;11.补贴机具喷号确认1分;12.县级农机管理部门按要求上报材料1分;13.在延伸绩效考核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次扣5分;14.经财政监督、审计、纪检等部门和司法机关查处,在县(市)区内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并造成恶略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总体评分为零。 | 查阅资料 实地查看 入户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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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工作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 4 | 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 20分 | 1、成立组织机构、分解相关责任1分;2、制定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和任务目标1分;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制度1分;4、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1分;5、积极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1分;6、按时上报安全信息、业务信息、事故信息1分;7、认真上报安全活动方案、报表,总结1分;8、开展“平安农机”创建2分;9、开展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活动2分;10、与机手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1分;11、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1分;12、人员配备设施设备配套1分;13、严格按规定标准收费,即:(按免费规定免征检验、注册登记办理费)1分;14、完善驾驶员、车辆、年检台账1分;15、做好重大节日安全值班1分;16、档案管理规范,抽查机车和驾驶员档案1分;17、落实省局2014年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三率”目标任务1分;18、积极参加市、县两级安全及业务培训1分。 | 实地查看、查阅资料活动记录业务报表等 | 县(市)各抽取3份、区各抽取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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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三夏秋 农机工作 |
20分 | 1、领导重视,成立三夏三秋农机生产领导小组1分(没此项不得分);2、召开动员会,工作有部署,有安排1分(没此项不得分);3、有工作方案得1分、有应急工作预案得1分(没有不得分);4、措施得力、服务到位4分(设立服务接待站、开展信息服务、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组织农机帮扶队、成立农机技术维修小组等,内容全面得满分缺项扣0.5分);5、小麦机收、机播率达93%2分;6、新增玉米收获机数量3分(以五台为单位,每增加5台加1分,最多3分);7、召开三夏、三秋现场会2分;8、有专人负责上报三夏三秋日报2分;9、春耕、三夏、三秋日报统计资料上报及时准确3分。 | 查阅资料、活动记录业务报表等 | |||
6 | 新机具 新技术 推广 |
15分 | 1、制定年度推广实施方案1分;2、自行开展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2分;3、依托项目优势,加大新机具、新技术推广力度2分;4、推广新机具数量达到目标任务2分;5、在示范推广新机具、新技术的过程中,积极召开现场演示会或举办新技术培训班4分;6、完成《农业科技推广杂志》订阅1分;7、完成市局示范区、示范乡镇建设,工作成效明显3分。 | 实地查看查阅资料活动记录业务报表等 | |||
7 | 全国基层农机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 | 10分 | 1、领导重视,部门协作,规范管理,资金使用 2分;2、推广队伍建设,推广基地建设,推广创新做法,主推技术落实,包村联户服务,科技示范户满意度6分(每项得1分);3、对考评成绩在省内前十名的项目县加2分;对考评成绩在省内后十名的项目县,扣2分。 | 实地查看查阅资料活动记录业务报表 | |||
8 | 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 | 5分 | 1、制定年度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实施方案1分;2、开展技术指导,宣传培训,知识普及1分;3、举办保护性耕作推广演示会1分;4、参加国家级保护性耕作的项目县加2分,省级保护性耕作的项目县加1分,自行开展保护性耕作的县(市)区加0.5分。(不可累积加分) | 实地查看查阅资料活动记录业务报表 | |||
业务工作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 9 | 农机 培训 |
5分 | 1、制定教育培训方案1分;2、举办培训班次数、培训人数1分;另举办新机具新技术培训班1分;3、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1分。4、培训新购机农民达300人以上的县(市)区加1分。 | 实地查看查阅资料活动记录业务报表等 | ||
10 | 职业技能 鉴定 |
25分 | 1、有独立实施机构或有主管领导和负责人3分;2、制定年度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实施方案 4分;3、组织实施鉴定合格取得职业资格证书10-20人8分,21人-30人10分,30人以上15分(山区县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可减半但分值不变);4、达到考评员配备标准(取得考评员证且不少于3人)3分,少一人扣1分; | 实地查阅 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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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农机信息宣传 | 10分 | 1、成立信息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到人1分;2、制定年度信息报送方案1分;3、上报信息数量(每5条得1分,最高不超过8分)。 | 查阅资料 | 信息数量以上报到市局统计为准 | ||
加减分因素 | 1 | 业绩 加分 |
25分 | 1、荣获省(部)、市人民政府和同等级别的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的表彰证书和科技奖的加分:省(部)级表彰和科技奖每项3分、地(厅)级表彰和科技奖每项0.5分(获得多项表彰证书和科技奖的单位,可累计加分但最高2分);2、在市级及以上新闻媒体播发宣传报道的加分:中央级电视或报纸每次3分、网络每次0.5分;省级电视或报纸每次1分、网络每次0.5分;市级电视或报纸每次1分、网络每次0.5分(可累计加分但最高不超过3.5分);3、超额完成目标任务,额外争取项目资金的加分:列入国家级农机项目每项2分、列入省部级农机项目每项1.5分、列入地厅级农机项目每项0.5分(可累计加分但最高4分);4、国家、省(部)、地市级党委、政府领导视察农机工作并给予充分肯定的加分;国家级领导视察每次加2分、省(部)级领导视察加1.5分、地市级领导视察加1分(领导视察加分以新闻报道、内部简报或视察通知原件为准,可累计加分但最高5分);5、本级财政对农机工作经费和农机项目纳入重点支持的加分:(县(市)财政支持农机项目建设或工作单项经费十万以上的加0.5分、五十万以上加1分、一百万以上加2分、五百万以上加3分;区十万以上的加0.5分、五十万以上加1分、一百万以上加2分、三百万万以上加3分(考核打分以该级财政实际拨款支付凭证为准,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1日,可累计加分但最高5分)。 | 查看相关资料原件项目审批文件证明 | ||
加减分因素 | 2 | 过错 减分 |
分 | 1、一票否决制(按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凡被考核单位年度内被县(市、区)及以上党委、政府通报批评的安全责任事故、违反计划生育、社会综合治理、环境保护和党风廉政建设以及违反项目资金政策,性质特别严重或其它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严重后果的重大过错、重大案事件,取消综合评先资格);2、凡因业务工作被新闻媒体或网络曝光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减分(被省级以上新闻媒体或网络批评曝光且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扣3分,被洛阳市级新闻媒体或网络批评曝光的且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每次扣2分)。 | 以市局及相关部门提供材料为准 |